阅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女作家去做保姆 > 第67章 我的前尘往事(1/6)
    回家之后,我吃着香瓜,却觉得不甜,没有老许家的瓜甜。

    也许,是因为我心情不好的缘故吧。

    钟点工苏平,她远去的背影,一直在我眼前晃动。

    还有她低垂着目光,在打折区翻捡蔬菜——

    她所做的那些,我都经历过。

    90年代末期,我那时候离婚了,也没了工作。工厂都停产。

    我自己带着孩子,艰难地打工。买点肉,都给儿子包饺子。

    那时候小城里没有超市,我就去早市买菜。去早市买菜要晚点去,早市要关门的时候,菜就便宜。

    卖不出去的菜,就一堆一块钱。我买两堆菜回家,就够吃几天的。

    这些年,我要是放弃写作,可能就没有今天。

    一边打工,我一边写作。写作就是我生活中的一道光,让我能忽略打工时候的辛酸和劳累。

    后来,我写了一本长篇,发在小城的一本内刊上,还得到1000元的稿费。

    现在想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当时,我们小城的报社新发行一张晚报,要招聘一些记者编辑,我就去应聘。

    我的年龄都过限了,也没有一张正经的文凭,人家不要我。

    我就说:“你们招聘里不是写着:有特殊才能的人员,条件可放宽吗?”

    晚报老总就问我:“你有什么特殊才能?”

    当年,小城里能写一部长篇的并不多。

    我就说:“我写了一部长篇,发表了。”

    老总让我把刊登我小说的杂志给他送去,后来,我就到报社做记者。

    几年后,房价开始飞涨,我在报社赚的工资根本追不上房价,买不起房子。

    我选择辞职,专职写作。写了十几年,用稿费买了房子。

    我写了好几本书,还换来一个作家证。

    生活好起来,不过,生活中又好像缺失了什么。

    我宅在家里写作,太久没有融入社会了。

    每当我没有灵感,写不出作品的时候,我就去外面打零工。

    我做过的工作很多,在快餐店择菜,在大学食堂卖饭,在面馆刷碗,在早餐铺蒸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