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 > 第671章 改革双刃剑(2/5)
银都会增长。」于慎行实在没想到,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到了吴县竟然能执行成这样?

也难怪户部的帐目上,吴县的商税增长不及其他县,原来是有了这等政策。

可是这政策能说错吗?

于慎行盘了一下,觉得这位蔡知县堪称逻辑鬼才,好像确实没毛病!

「此事府里、省里可知?」

书办笑了:「哪能不知?但蔡知县说了,这是「因地制宜』,只要役银收齐、不生乱子,上头也就睁只眼闭只眼。」

「而且这样收其实也省事啊,这七里八乡那么多人,折役银收起来还要一乡一乡的跑,如今只要让工厂缴纳就行了。」

于慎行了然。

他离开户房,在茶楼独自坐了片刻。

吴县这一套,看似绕,实则环环相扣。

既落实了「一条鞭法」折役为银的精神,又顾及了本地工商实情。雇工、坊主、县衙,三方皆得保全。他当即写密信,连夜发往京师。

五日后,信到苏泽手中。

苏泽在值房里读完,沉默了许久。

蔡言这一手,确实巧妙。

将雇工的役银责任转移给坊主,再以税收抵扣补偿坊主。

表面是「代缴」,实质是「税负转移」。

但效果是好的:雇工免役,坊主负担未增,役银足额征收。

他推开帐册,走到窗边。

窗外是京师街市,人流熙攘。挑担的、推车的、开铺的,皆在忙碌。

一条鞭法,本意是简化赋役,减轻农民负担。

但吴县的实践,揭示出另一条路,在工商发达之地,役银可转化为一种「用工成本」,由雇主承担,再通过税收杠杆调节。

这不单单是征税技巧。

这触及了更深层的问题,在传统农业社会向工商社会过渡时,朝廷与百姓之间的「责任」与「义务」,该如何重新界定?

农民有田,故以粮、役报效朝廷。

工人无田,受雇于坊主,其「役」的责任,是否应随雇佣关系转移?

蔡言的做法,实际上默认了「雇佣关系」对传统个人义务的承接。

而税收抵扣,则是朝廷对雇主履行这份「社会责任」的补偿与激励。

苏泽坐下,重新铺纸。

他写下「雇工役银转移」六字,又在旁注「税收抵扣」。

接著,他画了一个三角:

顶点是「朝廷」,左下是「雇工」,右下是「雇主」。

雇工对朝廷有役的义务,但通过雇佣关系,将义务转移给雇主。

雇主履行义务后,朝廷通过税收优惠给予补偿。

三角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