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在卡车里腻歪了好一会儿,这才驾车到了北营市。
这还是姜挽歌魂穿这个时代以来,见过的最为繁华的城市。
车缓缓驶入城区,街边的国营商店鳞次栉比,橱窗里陈列着花布、搪瓷缸和收音机
姜挽歌趴在车窗上,眼睛亮晶晶地看着街道上推着二八自行车的行人、挎着竹篮的妇女,还有那些打扮时髦烫着波浪卷的女子
看着这些,姜挽歌有种回到蓝星的恍惚感。
不多时,顾枭把车停到了停车场,他下车绕过卡车,给姜挽歌打开车门。
“挽挽,时间还早,我先带你逛逛”。
姜挽歌乐见其成:“好,那我们便先去逛逛”。
姜挽歌下了车,顾枭很是自然将她的手挽在自己身上。
姜挽歌垂眸瞥了眼挽在他手上的手,要知道这个时代民风还是很保守的。
“阿枭,我们这样会不会不合适?你还是军人影响不好”。
姜挽歌想把手缩回来,却被他紧紧扣住。
“挽挽,你就放心吧,这大城市就是挽挽手,别人可不会说什么”。
姜挽歌见他也不似说谎,便随他去了。
来到这个时代也有七八个月了,一直待在乡下可是把眼界都变窄了。
还真是古人诚不欺我:只有走出去,你的眼界才会变得开阔。
从停车场出来,便见不少情侣都手挽着手,姜晚歌这才放心了。
马路对面就是百货大楼,这可比姜挽歌想象中要繁华。
顾枭见她盯着百货大楼看,侧头柔声道:“挽挽,我们去逛逛百货大楼吧”。
“好,我也想看看传闻中的百货大楼长什么样子”。
很快俩人便挽着手进了百货大楼,大楼里远比外面热闹。
楼层一共分为两层,一楼是百货区、二楼是卖衣服的。
不愧是百货大楼,这里东西远比供销社齐全。
姜挽歌扫视了一圈,目光就被玻璃柜台里闪烁的物件吸引。那里陈列着一块机械手表。
她凑近仔细端详,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柜台,“阿枭,这块表很适合你”。
顾枭知道挽挽的意思,急忙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