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猫着腰,尽量放轻脚步,慢慢靠近野猪。
在距离野猪只有几步之遥时,姜挽歌把手中的石头,狠狠砸向了野猪的头。
只听“砰”一声,野猪还来不及发出一声声响,野猪便应声倒地。
姜挽歌上前,急忙把野猪收进了空间,快步离开了这里。
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若是猎到野猪是必须交到大队的,整个村子的人大家一起分,若是猎到野鸡、野兔之类的便能自家留着加餐。
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反正这野猪也是她自己打的,主要眼下她有爸妈要养,肉这些当然是越多越好。
她继续往深山里走,她记得这附近有一条小溪,她打算把野猪肉和之前打的野鸡、野兔都在小溪边处理干净。
再把它给改刀切成小块,腌制成腊肉,反正她院子离村民又远,不易被人发现,待把肉腌制好,她就把肉收进空间。
这么想着,不知不觉便到了小溪边。
她拿出小刀熟练地给兔子剥皮,这兔子毛皮可是好东西,以后还能留着做手套,或是直接拿去卖也可以。
把兔子与野鸡处理好丢进空间,她又左右看了看,见没人这才把野猪从空间移了出来。
野猪血她不想吃,但也不能浪费,她在空间拿出一个大盆,把野猪血放了放。
野猪骚味特别大,她索性把野猪的皮都剥了个干净,然后手起刀落,利落地把野猪肉改刀成条,方便腌制。
这野猪少说也有二百斤,这都足够他们一家三口吃大半年了。
什么猪下水,肠肝肚肺,她一样没舍得扔,全部处理干净扔进了空间。
虽然她不喜欢吃这些东西,但可以留着以后请客吃饭的时候用。
做完这一切,已是三个小时后,姜挽歌便开始麻利的砍柴,见到可用的药草便统统丢进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