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正是县公安局副局长刘跃进打过来的。
他说,是县种子公司举报的秦太迟。
种子公司拍摄了十几张秦太迟售卖小麦种子的照片,秦家售卖农作物种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而秦家没有办理“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属于非法经营。
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按说,这个案子并不复杂。
只要落实清楚秦家卖了多少种子,计算出非法所得金额,直接下达处罚决定就是了。
如果秦家同意缴纳罚款,其实打假办根本就用不着逮人。
不过——”
刘跃进说到这里却来了一个转折。
“有人想把水搅浑,想把事情搞大。
他们把秦太迟弄来,根本就没问出售小麦种子数量以及进货售货之间差价之类的问题。
而是一直在纠缠究竟谁才是贩卖麦种负责人的问题。
这就有点意思了。”
“老雷你加入政法队伍比我晚两年。
你也许不知道,中国各地之所以成立打假办,就是因为1988年,安徽金坛县发生了假种子案件。农民上万亩庄稼颗粒无收,引起国务院高度重视。
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转发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严厉惩处经销伪劣商品责任者意见的通知》。
这也是国务院发布的第一个打假文件。
从此之后,全国各地的打假办才像雨后春笋一样纷纷成立。”
“老战友,你的言外之意,是打假办不仅要罚钱,还要把人给弄进去?”
“判刑坐牢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拘留个十天八天却极有可能。
如果数额较大、情节比较严重的话,法院也有可能会判缓刑。”
“一旦判了缓刑,如果是公职人员岂不要被开除公职?”
“就是啊。若不然我怎么说打假办有人要把事情往大里弄、把人往死里整?
秦老头不过一个种地的农民,给他弄个‘判一缓二’或者‘判二缓三’,那还不是木头上长疮——不痛不痒,屁事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