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汩汩冒血。
见有人来,它挣扎着要起身,鹿角胡乱摆动。
王谦没有贸然靠近。
受伤的公鹿能用角挑开狼肚子,临死反扑最危险。
他退后几步,举枪瞄准公鹿耳后的致命三角区。
\"砰!\"
枪响过后,公鹿终于不再挣扎。
王谦这才走近,发现它左前腿还有个旧伤——是之前被他们打伤的那头青牤子!难怪这么狡猾。
\"好家伙,得有小三百斤。\"于子明赶上来,摸着鹿角感叹。
两人合力把公鹿拖到空旷处处理。王谦先放了鹿血接在皮囊里——这是大补之物;然后小心地割下鹿茸,虽然已经骨化,但也能入药;最后才剥皮剔骨。
\"谦子,你看这个。\"于子明突然指着鹿脖子。
王谦凑近一看,鹿皮下面有个硬块。剖开后,里面赫然是颗锈迹斑斑的铅弹!看位置,至少埋了有两三年。
\"上次没打死,让它跑了。\"王谦摇摇头,\"这畜生命真硬。\"
收拾停当,日头已经偏西。
两人用树枝做了个简易拖架,拉着沉甸甸的鹿肉往回走。
路上王谦一直琢磨,鹿群里还有几头半大公鹿,角虽没这头漂亮,但皮肉也能卖个好价钱。
\"明天还来不?\"于子明问出了他的心思。
\"来。\"王谦拍了拍五六半,\"这么好的枪,不用白不用。\"
回到屯里,他们照例没声张,把鹿肉藏进地窖,只割了条后腿送给刘大脑袋补身子。
老猎人躺在炕上,听完他们的讲述,独眼里闪着精光。
\"那鹿群别急着打绝。\"他哑着嗓子说,\"开春后鹿茸值钱,现在打了可惜。\"
王谦心领神会。
养着这群鹿,等于有个活期存折。
眼下最要紧的是用五六半多打些别的猎物,攒钱买自己的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