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几分钟就到。
所以凌耀没开车,而是步行。
“耀哥!”
“耀哥!!”
“耀哥!!!!!”
凌耀到酒吧门口时,堂口的小弟们热情地打招呼。
他们的态度明显变了,每个人眼中都带着敬意。
“兰姐这么急找我有事?”凌耀问。
“不清楚,堂口好像没出事,兰姐和b哥都在里面。”一个马仔回答。
凌耀点头,走进酒吧,找到靓妈常用的包厢。
“阿耀,你来了!”靓妈看到凌耀,热情地打招呼,嘴里叼着烟。
她胖脸上的笑容,还能隐约看出年轻时的样子。
但肥胖让女性魅力全无,比美人迟暮还要凄凉。
站在靓妈旁边的大b仔约四十多岁,脸油腻。
凌耀想起漫画里的大b仔,觉得他没有存在感,作者也没详细描写。
但根据原主的记忆,大b仔一直对他好,讲义气。
年轻时也是狠角色,可惜现在沉迷毒品,身体垮了。
“阿耀,你现在风光无限,给洪兴长脸!蒋先生都知道你了,专门打电话给兰姐问你的情况!”
大b仔热情地拍了拍凌耀的肩膀,然后递给凌耀一瓶啤酒。
靓妈也站起来,微笑着说:“阿耀,你真是藏龙卧虎,以前练过?”
说着,她也拿了大b仔的啤酒。
“哪里藏龙卧虎?只是以前没机会表现。”凌耀微笑回答。
三人举杯,一饮而尽。
“阿耀,今天找你来,是为了庆祝你的成就,兰姐很高兴。”大b仔笑。
“b哥,你吓了我一跳。接电话时,我以为堂口出事了。”
靓妈微微一笑,从抽屉里拿出一样东西给凌耀,说:
“阿耀,你做出的成绩我心里有数。”
凌耀接过那东西,是一块全新的劳力士金表。
送劳力士金表是前辈给后辈的传统。
在道上混,就算住处简陋,外表也要光鲜,金链粗大,金表耀眼,这些都是身份的象征。
凌耀本有一条重十二两的金链,是旧上司买的,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