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
“不不不,不存在违法行为的。”
男人反驳说:“我们只是在路上遇到,一起散步期间突然产生了情愫,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而已,这是合法的相处。”
女人点头,小声补充道:“而且警察先生,这在歌舞伎町是被允许的。”
说着,她抬头看了一眼前面的警察,似乎被对方凶恶的模样吓到,神色怯怯,求助地看向老王。
听到他们的沟通内容,老王人都傻了,干巴巴道:“我不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谢谢。”
别说老王,还站在警察旁边儿的小王也不了解。
明面禁止,但可以在路上遇到,也能请人散步。
期间发生什么人与人的连接,就算很快分开也不算违法,因为这是相处之后觉得不合适。
比起这些诡辩,他们更没想到的是,霓虹竟然是禁止这种行为的。
啊这……
收到消息的君遥和李彦没干别的,先低头查了一下相关资料,发现这竟然是真的。
而且是在阿美莉卡的提议下开始禁止,1956年制定《xx防止法》,只是后面就没有进一步的管控、惩戒措施了。
有了尽管单薄但确实存在的遮羞布后,实质就变得很灵活。
比如霓虹作为一个治安极好的发达国家,不允许神待少女之类的群体在街道、公园等人,这属于有伤风化。
但合法存在牛郎、风俗娘等职业。
爸爸活、妈妈活没有违反法律,在高度商品化的社会,还产生了相应的经纪人。
相关人员对此有认真的评价,说不仅能增加税收,还能为霓虹社会解决一部分社会问题,可以继续发展。
李彦抽了抽嘴角,看着查到的资料嘀咕道:“这就是发现问题之后的解决方式?”
“啊~”
旁边桌位刚来没多久的大叔发出一声慰叹。
君遥侧头,见这人吨吨吨喝了一杯啤酒,醉醺醺地嘟囔道:“工作就能赚钱,赚钱就能花钱,花钱要挣更多的钱,完美循环~
干杯啊美惠子,为了美好的明天!干杯!”
话音刚落,他拿着空酒杯仰身和空气碰杯,接着往嘴边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