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这种人自然乐意上去结交一番。
万一哪天大佬b让他们出去办事,这种人肯定是要当作大腿抱住的。
他走到那人身边说道:“喂,兄弟,我叫刑曜天,你叫什么名字啊?”
那人停下手中的动作,看了看刑曜天。
发现刑曜天并没有摆出握手的姿态,而是紧握着拳头。
刑曜天本就是经历过两世的人,去打扰别人的事情本身就容易引发反感。
没看见人家正在打拳吗?你跑去跟人家握手,这不就跟带着草帽去看猪跑一样,根本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不过那人对刑曜天的印象倒是好了几分,也没有摘下拳击手套,只是伸出拳头和刑曜天轻轻碰了一下。
“我叫大头,比你早来一阵子。你是b哥新收的小弟吧?”
“对啊,大头哥,昨天b哥让我过来报到的。”
这一声“大头哥”喊得大头心里美滋滋的。
他们都是十四五岁的年纪,境遇也差不多。
唯一的区别是,刑曜天是自己主动出来混的,而大头实在是迫不得已。
大头要是不出来当小弟,估计没几天就会饿死。
而刑曜天则是为了元子,那个置换系统简直是个无底洞,昨天睡觉前还看中了不少好东西,每样都价值七八位数起步。
在这个年代,七八位数已经足够要人命了,哪怕是几年后的靓坤,他卖面粉虽然动辄几千万几百万,但扣除各种费用和养小弟的成本后,其实也就挣几十万。
那么,小弟为什么跟着大哥混呢?
第一、威风!
第二、金钱!
第三、马子!
没有这些谁会跟你?义气?义气算什么,归根结底还是利益和金钱在驱动。
眼前的大头也不例外,说白了,大头给大佬b卖命,大佬b负责养活他、给他钱。
大头这时看了看刑曜天,说道:“咱们俩是一样的,都是洪兴的蓝灯笼,不用叫我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