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怀里。
“预备——跑!”
百米赛的发令枪打断了思绪。
八个穿钉鞋的男生冲出去时,第三道那个小寸头突然扯开运动外套——后背印着鲜红的大字:林富娇,我喜欢你!
看台上的起哄声几乎掀翻棚顶。
沈杰转头,正看见姜雅琴瞪圆的眼睛——她小名就叫富娇,平时只有家里人喊。
小寸头冲过终点线时,脖子上的金链子晃得人眼花,分明是李毅风那个圈子的。
“沈杰?”姜雅琴拽他袖子,声音里带着点发颤的笑,“你说他是不是认错人了?”
沈杰没说话。
他望着铅球区那边——张宇轩正揉着发红的手腕,刚才试投时铅球滑手,只扔出两米远。
那小子涨红了脸踢开脚边的沙堆,金属钉鞋在地面刮出刺耳的声响。
“走,去给你买汽水。”沈杰牵起姜雅琴的手,往小卖部走。
风掀起她的刘海,露出光洁的额头,“刚才那小子的字,写得真丑。”
姜雅琴笑出了声,指尖悄悄勾住他的指缝。
远处铅球区传来张宇轩的怒吼:“再来一次!这次肯定——”
话音被哨声打断。
沈杰没回头,只把姜雅琴的手往自己掌心里按了按。
有些事,就像校运会上的沙坑,总要有人踩出脚印,才知道哪里最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