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
去特码工作,先把小说看了再说。
在长达三个小时的上班看小说之后,托马斯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眼睛绽放出了光芒。他举起了手中的福尔摩斯,大声说道:“伙计们。无论那些报纸、电视媒体人怎么说周。他都是我的小说之神。瞧一瞧这本四签名。所有怀疑周的媒体人,都应该被送上绞刑架。他是最棒的,福尔摩斯是最伟大的大侦探。”
“说的对,托马斯。”
“它真是太好看了。我觉得它能下酒,我要一边喝伏特加,一边看福尔摩斯。”
“周的小说,一如既往的精彩。”
“它可真是太好看了。我想掏钱再买一本收藏。而这本平时翻看。”
“哈哈哈。”听着办公室内的同事们的回应,托马斯哈哈大笑了起来,心情十分愉快。
伟大的,经典的,优秀的悬疑小说,就应该分享给所有人。
伟大的小说之神,您卑微的仆人托马斯,永远信奉您。
看完了小说之后,托马斯虽然还很激动,但也放下了小说开始工作了。否则boss要炒他们鱿鱼了。
…………
单身公寓内。
靠窗的书桌前。
罗兰书屋的签约畅销书作家,格尔日记的作者,周青山的铁杆粉丝亚历山大贝内特正在安静的看书。
他心爱的小猫咪失宠了。小猫咪也不管主人,自顾自的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亚历山大贝内特足足看了三个小说才看完了福尔摩斯:四签名。
他长呼出了一口气,说道:“先生。哪怕我现在成为了畅销书作者。面对您。我依旧觉得很卑微。您的悬疑写的实在是太好了。”
“感谢您。我又得到了一些灵感。”
说完后,他拿起了一旁的笔纸,把自己产生的灵感给记录了下来。
有的灵感能记住。
有的灵感就像是一颗流星一样划过,如果不书面记下来很快就会忘记的。
对于一位作家来说,灵感很重要。
当他把所有灵感都记录下来了之后,他紧绷的心神才放松了下来,脸上露出了轻松的笑容,长长吐出了一口气。
他抬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