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然后把这一百万美元,交给龚振华,拿到溪南二建的控制权,改名为志远建筑。”
卢义文问:“你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签的借款合同,现场都有谁?”
“2008年6月28日晚上八点左右,太极宫8号包房,钱我都没有过手,钱直接由龚远明交给龚振华,我只是和这两人签了合同。当时在场的,除了这两人,还有梁武,好像还有龚远明公司的一名女出纳,她问我要不要数钱。”
卢义文继续问:“那名出纳姓什么?”
林志远回答:“好像是姓巫,具体是哪个字不知道,对了,我们公司还钱时,还是找她还的。”
卢义文还问:“还钱是什么时候还的?”
林志远回答:“还了好多次,最后一次是2009年2月,春节前几天。”
卢义文继续问:“是你自己还的,还是公司还的?”
“都是用公司名义还的。”
“还的是人民币,还是美元?”
“志远建筑哪有美元,当然是用人民币还的。”
“龚远明的公司叫什么名称?”
“好像叫明什么投资公司,其实就是一个放高利贷的。”
李锦松问:“你还记得最后一笔资金,大致是多少金额?”
“五百多万,为了这笔钱,当时想了好多办法。”
李锦松突然说:“这一百万美元,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林志远面无表情地说:“我刚才说了,这一百万美元,我根本没有过手,只是看了一眼,根本就没有碰。”
李锦松继续问:“龚远明有没有给你说,这一百万美元,是从哪里来的?”
“他没提,我没问。”
李锦松还问:“你知不知道,国内交易,是严禁使用美元交易的?”
林志远淡定地说:“那时我刚刚辞职,根本不懂这些。”
李锦松继续问:“据我所知,你当时才三十一岁,是市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女朋友朴若娟还是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朴勇虎的独生女,前途无量,你怎么会想到辞职经商?”
林志远笑了:“这些不能当饭吃,我爸爸妈妈死得早,我是靠我大哥大嫂养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