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再找个躯壳投,刚到泥丸宫,躯壳就被送进炉里炼了,就算能逃回来,宿主的躯壳又炼了,怎么办?
“您的胎光有把握像孙悟空那样,越炼越精神吗?”
“我说了,上外地找个没人烟的地儿去死。”
“谁送您?您成科研项目了,围着您转的人多眼杂,我去领你,就惊动逃逸天神了。”
“我不去跑银行不跑地产了,快叫财务,我交待几句,让她带闵姐去跑。把牌子挂上,免打扰。你弄死我,我的魂儿上外地转转,找个合适的。宿主这躯壳留两天,以防万一。”
步虚一口否决:“不!弄死您,我就犯法了。”
“我靠,一头驴犯法不犯法,谁能把你怎么着?”
“天条附则规定,咱不能在人间犯法。”
“什么?你说什么玩意儿?”褚照天脑子嗡一声,没明白。
步虚吃了一口苹果,解释道:“您给天庭办事,叫专使。具体说,是巡察特使。作为您的助手,伙计,保镖,我也必须遵守天条附则。”
“好,遵守吧。可那是什么玩意儿?”
“相当于凡间人人都要遵照执行的政策。”
“那好,你别犯法,用你刚用过的分身术,骑上哈雷,把我载海边儿,我找个比较悬的悬崖,跳下去自个儿了断。”
“天条附则规定,我只有在救您时,在我遇到危险要躲避时,才能用仙术。即使这两种情况,我也不可以致人伤亡。”
“什么破玩意儿呀?你把天条附则给我瞧瞧。”褚照天对合同、章程内行。
“天条附则规定,当事人不能私看天条附则。”
“那我作为当事人,怎么知道我的行为,有哪些违反了天条附则呢?”
“我是您助手啊,对天条附则有最终解释权。”
“你都有解释权了,就拿出来给我看看呗。”
“不行,当事人不能私看天条附则。”
“靠,我不当这当事人!去踏马的专使巡察使,爷不当!”褚照天吃了餐盘里的面包,又吃了俩馒头,不但不解气,反而更怒:“劳资不干了!”
“诶,先前您是不是让我找神秘使者要法器、要法宝、要仙术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