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住后,又被加了7年刑。在临夏服刑时,减了两年刑。
2006年5月30日,鉴于朱建林在服刑期间的表现,临夏监狱向临夏州建议,将其减刑1年零5个月。
当时,作为主管减刑审核的陈一鸣,看了上报材料,认为朱在监狱表现一般,且是累犯,提议减刑1年零3个月,并亲自在监狱减刑大会上,宣布减刑结果。
朱建林就因为少减了两个月,对陈一鸣耿耿于怀,心生厌恨,故意扯谎说陈家有巨款,诱惑二人协助他枪杀陈,以泄私愤。
此时,孟凡军也道出自己的老底,他自己也是一个多次盗窃、抢劫,多次坐牢的恶贯满盈的亡命之徒。
有一次,他的朋友老崔向他说起,将厂子卖了40万元,他心生嫉恨,于是,积极筹划杀掉老崔,抢其40万元。
为了杀老崔,孟凡军把自己在天水的房子,卖了八万元,作为活动经费,买枪和子弹。
蒋志强听了他二人倒出老底,心里追悔莫及,如今已经是后悔已晚。
后来,他趁朱孟二人让他盯老崔稍的时候,自己偷偷跑掉。躲在临夏一个荒僻的煤矿,因为家近,有时可以给家里打个电话,问候妻儿和老母。
朱孟二人见蒋志强跑了,心里顿时慌乱,一是担心蒋志强被抓,供出二人;二是,杀老崔缺少人手。
于是,二人在天水租了房,积极准备杀老崔的事宜,为了凑到经费,朱建林推荐惯偷联系朱建民。
于是,朱建民和孟凡军于2007年3月3日凌晨2点,正在城关区兰新电器城偷盗一部电动三轮车时,被保安发觉,警方围捕时,孟凡军自知罪孽深重,难逃法网,后吞枪自尽。
【罪犯结局】
2007年9月14日,临夏中院判处罪犯朱建林和蒋志强死刑,朱建民10年有期徒刑。
2008年1月25日上午,二人被执行枪决。
(此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