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掌握的上述信息,警方立即对张洪涛的和张津华的出租屋,进行勘察,当侦技人员赶到时,房间已经换了主人。
该租客说,房子早已转租给他,警方追问此人关于转租人的情况,他说,是一名大约30岁左右的男子,河南口音。
房间给侦查员的第一印象是干干净净。租房者说,接手时,房子已经打扫得很干净,里面东西已经腾空,后来他又仔细清理了一遍。
技术人员知道,房子如果正常转租他人时,一般会呈现自然状态,会留下部分杂物,越干净,必然存在人为的掩盖心理。
于是,干警立即对房间进行仔细地勘验,果然,在床底下不显眼的位置,发现一滴已经干掉的血液,又在床下里面角落,发现部分铁丝,在房间外面,也发现有散落的十几块青砖。
技术人员立即对青砖和铁丝,与尸块上捆绑的进行比对,材质和外观完全一致,血液经碱变性检验,确定是人血。
专案组确定,此处应为杀人分尸的第一现场。据外围调查走访,张津华一家三人自四月一日后,不见踪影,而在四月二日,有人看见张洪涛在四周活动过。
据此可以断定,张洪涛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警方随即对张洪涛进行全面追查。
经过仔细的户籍排查和筛选,侦查员很快确定并掌握了张洪涛的准确户籍所在地和个人信息。
张洪涛是一名复员军人,和张敏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属同居状态,二者生有一女,8个月大,在河南老家,由张洪涛的父母代管。
张洪涛平时很少在温州活动,大部分时间在老家做事。警方判断,张洪涛一定在作案后返回了老家。
【跨省缉捕】
市公安局立即在侦破工作开展以来的第八天,也就是4月18日中午,由十一名精干力量组成的缉捕组,分乘飞机和驱车两路人马,日夜兼程赶赴1400公里外的河南郑州。
温州缉捕组在郑州市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立即对张洪涛进行秘密侦查,发现嫌疑人虽然户籍在郑州,但很少待在此地。
经过侦查,发现张洪涛躲藏在老家,警方立即驱车前往50公里外的新密市。
张洪涛老家在刘寨镇张庄村东30号,经现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