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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得有车才行,于是,他们于案发前两天,在公路边慌称拉货,拦停一辆蓝色翻斗卡车,上车后就枪杀了卡车司机,后来将尸体随便扔在一个山沟里。
案发当天,由于唐邹二人不知道运钞车具体几点提款,于是,上午8点就把卡车开到案发地点。
案发点是二人经过多次的现场演练,觉得万无一失后,开始犯下这一特大劫案。
案发后第四天,即8月12日,警方从唐中兵的父亲和其亲戚家查获赃款809万元,从邹军和其亲戚家共查得现金76万余元。
二人乘坐飞机花费4500元,这应该是他俩代价最大的一次坐飞机。
2004年2月13日,经过景洪市法院审理,主犯唐中兵判处死刑,邹军因在关押期间越狱,从三楼跳下,后不治身亡,案件的相关罪犯也都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处。
(此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