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你可是 犯。\" 棒梗儿面无表情地回答。
听到这句话,刘光天虽不悦,但并未动怒或出手。
刘光天明白自己未必能打得过棒梗儿,况且现场还有看守所的工作人员。
几天后,刘光天的案件开庭审理。
何雨柱、于海棠、二大爷等人都来到法院旁听。
原告一方,那位曾与刘光天有染的女人以及扮演其男友的大汉也出现在法院。
审判过程顺利,刘光天对判决结果毫无异议。
倒是那女人和大汉引起了何雨柱的注意。
一位大汉竟对自己的女友被他人侵犯一事表现得如此平静,这实在不寻常。
若换了是何雨柱的女友被人沾染,他必定会暴跳如雷,甚至可能失去理智。
即便女方是自愿的,他也会愤怒至极。
何雨柱如此,更何况这位大汉。
何雨柱坚信,任何男人面对这样的情况都会愤怒。
无论具体情况如何,至少应该分手才是。
然而,眼前这对男女却依旧甜蜜相处,这简直难以置信。
此人显然过于软弱。
并且这种软弱远超常人想象。
面前这位大汉看起来绝非性格温和之人。
只有一种可能!
那个大汉和这个女子并非真正的恋人关系!
当然了,肯定就是这样!
既非真情侣,那么就带有 的意味。
刚才的判决是 罪,而非未遂。
这表明刘光天确实接触到了这个女子。
这一点十分耐人寻味。
如果是大汉有意让刘光天得手,那就意味着有人幕后策划,目的是陷害刘光天,让他入狱!
如果大汉无意让刘光天得逞,那就证明他也没料到刘光天的动作如此迅速!
想到这里,何雨柱忽然想起一句话:
只要我足够快, 就无法得逞!
无论如何,这种行为都属于违法。
虽然现在还没有“ ”
这个词,但本质上也是勒索。
只要是勒索,就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