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说明现在是一个密室!
靠!他说出来了!就这么水灵灵的说出来了!
“这说明现场是一个密室。
告诉我,被告人路翩,如果人真的是你杀的,你怎么进房间的?门是怎么上锁的?消失的尸体又去哪里了?”叶鸿博摆出胜利的姿态,继续追击。
“如果你能说明白自然是好的,你说不明白,那么你就是在撒谎,我们大可以以‘欺诈师’的罪名判处你。”
一段话犹如晴天霹雳打在路翩头上。
我靠?这尼玛还能反转啊?当这是逆转裁判呢?你个证人你反对个集贸啊?哪里轮到你说话了啊?
“嗯,有道理,那就请你说说看吧,被告人,你是怎么实施犯罪的?如果不能证明的话,很遗憾,只能按照‘欺诈师’来判了。”
审判长也搭腔继续。现在换成这两个人一唱一和。
转眼间又是路翩被逼上了绝路。
路翩眨巴眨巴眼睛,像在做梦一样头重脚轻的。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很有可能,按照“欺诈师”被判,就会死。
换句话说,现在如果路翩不能证明自己的杀人罪名,那么就会死。
想要一把枪的心情愈发强烈,一人一枪什么事都没有了!
密室?密室!
死马当活马医了。先瞎说几句话。
“这还不简单,翻窗啊。”路翩强装镇定,说了一句非常扯淡的解答。
“他们家在十八楼,你怎么翻?”
“绑绳子爬上去呗。”
“说过了,辰光小区之前是打算用作写字楼的,外面除了一根竖直的光滑排水管,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地方。”
路翩心头一惊,吃瘪退下。
唔,这家伙一点都不好糊弄。
搞半天,真正有威胁的,应该警惕防备的,反而是这个叶鸿博。
靠北啊!就不能让我省点心吗?
按照这场审判这个疑罪从有的狗屁道理,路翩自己是受审的那一方,必须自证。
不能指望用同样的办法反驳叶鸿博的证词,说他在撒谎。
路翩咽了口口水,整理思路。
“哦,顺带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