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的狠角色也不行。他加快了步伐,心里牢牢记着这份决心,带着一股不屈的劲儿,一头扎进了漆嘿的夜里。
刚从办公楼出来,宋珑就看见李天逸已经在那等着了。李天逸笑眯眯地迎了上来:“宋珑,你这小子挺忙,这才出来,马总和赵总他们都等着呢。”
宋珑点了点头说:“李哥,我有点急事得处理,咱们改天再聊吧。”
李天逸点了点头:“行,那改天联系。”
这时候,离宋珑家不远的路边停着三辆车,旁边站着六个穿嘿风衣、戴墨镜的大汉。这些人表面上看挺普通,但那股子杀气可不是闹着玩的,随便挑一个出来都能把人打趴下。他们都是退役的特种兵,干过多年的特殊任务,身上都带着家伙,一旦用起来,威力可大了去了。这些可都是从血雨腥风里混出来的狠人,是专门保护大管和有钱人的精英护卫队。
六个大汉齐刷刷地举起枪对准了宋珑。
宋珑愣了一下,然后眼角一瞥,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四周的树林里至少埋伏着十几个带家伙的人,只要自己稍微动一下,可能就得被干掉,而且自己手里连个防身的家伙都没有。
这时候,那几个家伙已经把宋珑的位置给锁定了,一个个跃跃欲试,随时准备冲上去动手。这些人可不是普通的打手,个个都是专业水平,训练有素。首先,他们选观察点的时候特别讲究,毕竟他们可不是一般人,要是被发现了,想跑都难。
再一个,他们出手的距离越近越好,力量越大越好,但同时还得藏得严实,不能让敌人察觉,不然要是超出了二十米,对方可能早就躲开了,甚至还能挡住他们的攻击。
宋珑现在的位置正好是他们最理想的射击范围,所以他们根本不怕打不中。他们只等着最佳时机一到,就能在短时间内把宋珑给解决掉,哪怕他是大名鼎鼎的宋珑,也别想逃脱。
“李哥,真心感谢你。”宋珑冷不丁地对李天逸说道,接着,在周围人一脸愕然中,他缓缓转过身,双臂大开,身子挺直地朝十一所在的方向迈步而去。他走着,右手食指轻轻一勾,腰间的皮带里就多出一把银白色的袖珍手枪,握在了手中。
这把小手枪虽不大,但一到宋珑手里,就显得特别沉稳有力。它看起来古色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