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潇洒,丝毫不拖泥带水。
时间不早了,公司一早有个会议,所以沈星初先去了公司。
然而当沈星初踩着高跟鞋走得虎虎生风,一路风风火火地来到会议室,却发现会议室里空荡荡的。
会议取消了?
沈星初拿起手机,打给老板的秘书。
“星姐。”秘书对沈星初很尊敬。
“老板呢?”
“老板被一群神秘的人架走了,说是要谈收购。”
“收购?”
“星姐,你还不知道吗?咱们公司马上就要被一个神秘的大人物给收了。”
“就咱们公司这点规模?”沈星初觉得,就自己公司这个德行,就自己公司旗下的这些艺人的德行,除了顾言,资本能看得上谁?
难道是冲顾言来的?
“老板愿意被收购?”沈星初问。
“不知道呢,对方没有跟老板商量,事前也没有通知,今天早上,公司来了一群黑衣人,直接把老板给抬走了,现在老板可以说是生死未卜。”
秘书丝毫不担心,甚至还有些小激动,毕竟这种场面,她只在电影中看过。
更重要的是,抬走的是老板,又不是她,她一个打工狗有什么好担心的?
既然老板被抓走了,会也不开了,顾言这边也没事,那么,沈星初该跟王大志算账了。
她这个人,本来就有仇必报,而且,能不隔夜就绝不拖延。
于是,沈星初拿起手机,迅速拨打了一个电话。
“喂,星姐?”
“知道王大志在哪里吗?”沈星初也不拐弯抹角。
“他正在跟一个女明星吃饭,一会儿应该会去公司。”
“知道了。”
挂断电话,沈星初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找出一个趁手的棒球棍,随意往肩膀上一甩,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走出了公司。
敢暗算她?
她今天非要给王大志长点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