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名义:拒绝梁璐,靠钟小艾镇汉东 > 第238章 毕竟省检察院相关人员需回避(1/5)
    高育良笑了笑:\"蔡成功又玩什么花样?他举报侯亮萍,该不会是在胡乱指责吧?\"

    肖钢玉坚定回应:\"绝非诬陷。

    这位反贪局长涉及职务犯罪,问题相当严重。

    以下是具体情况——据蔡成功所述,侯亮萍涉嫌职务犯罪。

    侯亮萍、蔡成功及丁义珍三人合股经营煤矿。”

    高育良依旧带着笑意说道:

    “竟有这样的事?”

    “我对我的学生还是有所了解的。”

    “真的会有这种事发生吗?”

    肖钢玉依旧严肃地回应:

    “确实如此。”

    “依据蔡成功的供述。”

    “蔡成功从山水集团的高小琴处借了五千万。”

    “随后,蔡成功与丁义珍、侯亮萍合作成立了一家煤炭公司。”

    “蔡成功持有百分之七十的股份。”

    “丁义珍和侯亮萍各占百分之十五。”

    “但丁义珍和侯亮萍并未出资,而是持有干股。”

    “这个案件非同小可,所以我决定亲自跟进。”

    看到肖钢玉的态度,高育良察觉到背后的复杂性。

    毕竟他清楚侯亮萍绝不可能受贿,也绝不会参与此类合作。

    这无疑是无稽之谈。

    然而,他身居此位,也只能以证据为准。

    于是,高育良郑重说道:

    “老肖啊,可不能单靠蔡成功的说法。”

    “你得拿出确凿的证据。”

    “找到别的线索了吗?”

    肖钢玉随即汇报:

    “自然是有其他证据的。”

    “不然仅凭蔡成功一人之言,我也不会来打扰您。”

    “工商注册信息我们已核实。”

    “有侯亮萍的亲笔签名和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名单里只有他们三人。”

    “分别是侯亮萍、丁义珍和蔡成功。”

    高育良紧接着追问:

    “他们的干股有没有分红?”

    “如果有,分了多少?”

    肖钢玉答道: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