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忆宋:顶级权谋对决【北宋篇】 > 第103章 变法者的狂飙,一场前无古人的制度实验(2/5)
时间,促进了生产发展。

    但王安石没有意识到新法的问题,免役法同样没有设置配套的监管法令和举措。

    同时实施的是第五部“保甲法”,这也是一个号称“跨越时代”的经典法条。它规定百姓每十家组成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五百家大保为一都保,无论是保长、大保长,还是都保长,都是由财产排名在前的几户轮流当值,农闲时集合保丁进行军训,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

    王安石目的很明确,保甲法既可以“寓兵于民”,以节省国家的大量军费,又可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编制起来,以便稳定封建秩序。

    但王安石无心插柳,不小心打破了一个自古以来的国家管理定式,那就是——“皇权不下县”。

    从秦朝设县以来,由于精力和手段所限,县官作为一个临时的外派人员,根本无法开展深入民间内部的征税、徭役等繁杂事务,就只能尽量避免对具体治理的介入,而是以宗族为单位委托族长、乡绅代为办理。久而久之,这些人就慢慢做大,形成了地方实力派,他们手下管着成百上千户人家,一旦天下有变,他们就能立马揭竿而起,趁势分一杯羹。

    王安石保甲法意义在于:在地方利益的分割上,好比是几个人分西瓜吃,以前老是固定族长一个人切,那其他人为了利益,就肯定会听这个人的;这保甲法实施后,一下子改成了几个人轮流当保长、轮流切西瓜,那么权力就不再集中在一个人手上,就有效防止了一家独大,而这被分割后的权力也再无力对抗中央。

    可以说,王安石开启了一个国家权力向下渗透的先河,后来这个保甲法延续到了明清、民国,比如我们在电视剧《白鹿原》里就能清晰地看到,保长鹿子霖是怎么通过行使行政权力,来限制族长白嘉轩的,这两个角色的对比和互动,不仅展现了白鹿原上复杂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结构,也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宗法制度和行政权力的交织与冲突。甚至到了改革开放之前,基层治理中也有着保甲法的影子。

    紧接着,针对大富商的囤积居奇、垄断物价的行为,条例司又推行了“市易法”。朝廷在开封设立都提举市易司,在广州、杭州等十九个较大城市设市易务,参与大宗商品买卖,以调节市场、稳定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