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有些眼熟啊。”
一辆马车里,文府的大小姐文锦薇看着外面热闹的景象,总觉得事件的主人公有些面熟,但就是想不起来。
听到小姐这么说,旁边的丫鬟也伸出个脑袋看看是谁。
丫鬟看了半天,也觉得这个人眼熟得很,就是一时想不起来是谁,在哪里见过。
结果还是赶车的马夫认出了李国安。
“小姐,这不就是之前给府上送野味的李国安吗。”
“李国安?”
文锦薇眉头紧皱,还是没想起来。
“呀,小姐,就是那个抓鸟,鸟舍的李国安啊。”
丫鬟也想起来了,在一旁提醒道。
“原来是他。”
此时的文锦薇也总算想起来了,不过也不能怪她,当初他也只不过是远远的看了一眼李国安,当时也没在意,所以印象不深,也很正常。
但是说起鸟舍,那就不得提一句了,自从秦钰前段时间和家人一块儿回京师以后,当时文锦薇就从鸟舍抓了几只漂亮的小鸟,送给了秦钰儿。
没想到秦钰儿回到京师后,这几只鸟直接在贵族阶层引起了轰动,大家也纷纷知道了远在涪县的文家,有个鸟舍,据说里面藏鸟有万只,反正就是越穿越离谱。
不过即便是这么夸张的谣言,依旧有无数人相信,许多和文府有关系的公子小姐,纷纷向文府发出拜帖,希望来见识一下,不过,因为路途遥远,大部分也只是说说而已。
但是鸟舍确实让文锦薇赚够了面子,所以她对鸟舍也来越喜欢,每天都要亲自给这些鸟儿喂食。
所以此时说道眼前这个捕快就是鸟舍的缔造者,文锦薇还是有些小小的惊讶。
“没想到他还是个捕快。”
身为文府的大小姐,从小就耳濡目染这些关系往来,一个捕快给自己府上抓鸟,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不过和他现象中的不一样,刚开始文锦薇联想到的是李国安是为了巴结自己家,所以才大费周章地抓了这么多鸟,但是今天此人的表现又是如此的刚正不阿,这就让文锦薇有些看不懂了。
“走吧。”
身为文府大小姐,李国安的表现也仅仅是让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