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流放三千里,我靠厨艺带飞全家 > 第七十七章 说话算话是个人物(2/3)
这把刀,只能算是文武刀。比一般的文刀要宽要厚,比一般的武刀又过薄,却又最合适如今的她。

    这年头也不是经常能吃到大型动物,有一把足够锋利足够厚重的文武刀,杀鸡剁块绰绰有余。

    买完刀之后,桑榆并没直接离开,她也算是和卖刀的摊主混了个脸熟,便趁机向他打听起来。

    “摊主,向您请教件事,咱这条街上,谁家卖的兔子最好最公道?”

    既然要去给沈文赋登门道谢,总不能真就只抱着一坛子黄酒吧,怎么也得再带些别的下酒菜。

    买现成的肉食太贵,正好这条街上有卖野物的,她买只兔子回去自己做好带过去,还能省些钱。

    她说话有礼貌眼力又好,哪怕被她占了便宜少挣些钱,摊主仍旧觉得她顺眼。

    听她打听这事,他想都没想就报出个人名来:“孙猎户啊,他的兔子都是山上现打的。他那兔子烤完再刷些糖,哎哟,香的人直犯迷糊。”

    “多谢摊主。”

    道过谢后,桑榆按照他指的路线寻过去,一眼便瞧见孙猎户的摊位。

    孙猎户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没有蓄须,皮肤因经年在山中打猎风吹日晒而变成古铜色,身形精瘦。

    几乎在桑榆盯着他看的下一秒,他便猛回头看向她的位置,一双眼睛亮得惊人。

    没想到自己远远的打量一眼这么快就被发现,桑榆倒也没觉得不好意思,迎着他的目光上前。

    低头看向鸡笼中关着的十来只兔子,见这些兔子每一个都活蹦乱跳,不由有些惊讶。

    “这兔子真是山上抓到的吗?怎么一个都没伤到?”还是说那些受伤的品相不好就没带过来卖?

    见她不是故意偷窥而是要来买兔子,孙猎户收回视线,淡淡地说:“都是山上抓到的,不信我给你随便抓一只出来看看。”

    野兔和家兔在猎人眼中区别还是很大的。

    上手一摸,肉少肉紧的肯定是野兔,家兔产肉是多,但活动量少比起野兔肉要松散不少。

    既然他这么自信,桑榆也不是非要看看是不是野兔,等会儿买的时候再细看就行。

    “兔子怎么卖?”她先问价。

    “小的三十文一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