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赶着去见谁?”
雨幕中,
贺锦书一身绯色斗牛服,姿态傲慢地甩着拂尘,堵在林胥面前,讥讽:“急得连见着杂家都不知道行礼。”
林胥辞去官职出门游历,如今是白身,见着贺锦书确实要行礼,
可想着陆言卿身上的痕迹,盯着贺锦书那张狂的模样,他垂在身侧的手却怎么也抬不起来,
“我林胥只拜肱骨栋梁之人!”林胥背着手,脊背挺直,“你贺锦书地位再高,脱去身上那层皮,不过是个伺候人的奴才,靠残害忠良,馋言祸主的奸佞小人。”
他辞官并非只是看不透情爱,更多的是对现在腐朽的朝纲失去信心,
皇帝越年迈猜忌之心越重,
为了防范世家,防范皇子,皇帝重用宦官,给宦官权利,让宦官渗入朝堂之中参与政事,
皇帝的支持,让宦官横行霸道,大势敛财,利用手中职权排除异己,
林胥面沉如水,唇缝中挤出一句,
“阉狗当道,国之危已。”
“不愧是享誉仕林的林大公子,有骨气!杂家佩服!”
“啪啪啪!”贺锦书一下一下击着掌,薄唇扯了扯,
“即便你是首辅之子,蔑视圣上,公然说逆语也是要掉脑袋的。”
“来人,将林大公子请到东厂喝喝茶,顺顺脊梁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