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相亲 > 47:婚恋观(2/5)
一起,遇到合适的再换呗,不能总是这么单着呀!”

    我对张晨的观点持有反对态度,说:“这话不对,我如果不喜欢她,我们在一起,那多无聊啊。”

    张晨笑了笑,说:“这你就错了,什么是无聊?你晚上一个人,寂寞了都没有发泄的地方,这才是无聊。随便有个女人陪着,比单着爽多了。”

    我对他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曾经不止一个人问过我,想找恋爱对象?还是找结婚对象?这么问的人其实很操蛋。我的意识里,恋爱对象也就是结婚对象,从来没有区分过。

    凡是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在耍流氓。区分恋爱对象和结婚对象的人,他们就已经做好耍流氓的准备了。我保留着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认为恋爱就是结婚的前提。喜欢就谈,不喜欢就明说,如果不准备跟对方白头到老,干脆就不要欺骗人家的感情,这样可以省下时间去寻找真正合适的人。

    跟张晨恋爱观一致的人,并不在少数。这种男士在结婚前,一般都谈过多次恋爱。偏偏现在的女孩们却不在乎这些,甚至有些女孩宁可接受一个谈过多次恋爱的,也不愿接受一个“处男”。

    ——这说明什么呢?

    足以证明社会的心理已经“病”了,她们觉得没有谈过恋爱的是“性无能”或“爱无能”,这是毫无根据的猜测。

    如果一个人总是搞定不了任何女孩,说明他或许是“爱无能”。如果人家一直宁缺毋滥,遇到想结婚的人再去恋爱,如果没有遇到,可以把时间花在继续寻找上,或者花在学习和发展上,这样的人才是最可爱的。

    我曾经见过一个女孩子,跟我见面聊了一次,就说不合适。当我问及原因,她的说因为我没有谈过“长恋爱”,所以觉得不合适。我越来越感觉到,现在的人心浮躁,很多都是自己想当然的给人下结论。

    她们的意识中,下班后没什么正经事做,不谈恋爱就是不正常。她们还觉得人一辈子要谈几次恋爱,第一个是最爱的人,第二个是最爱你的人,第三个才是走到一起的人。这些说话都是不负责任的。

    我下班后,一直在不断的谋划新的创作,从没有觉得自己生活的无聊。我遇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肯定会去追求,遇到自己不喜欢的,肯定不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