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生年代:我退婚村花捶爆丈母娘 > 第41章 混个开山鼻祖当当!(3/4)
种全国性的文学现象。

    没错,刘青山就准备先写——诗歌!

    现在文坛还没有出现比较经典的朦胧诗,朦胧诗正处于萌芽阶段,正适合他进场,当这个流派的开山鼻祖。

    这很符合他要‘扬名’的前期目标!

    确定了目标,接下来就好办多了,只需要筛选作品即可。

    这就是重生者的好处了,他可以随心所欲地享受‘拿来主义’,简单省事还有保障。

    他也能原创,可是原创无法保证投出去就能火。

    还是先拿经典作品开道比较好,经典之所以能成为经典,都是被读者检验淬炼出来的,扑不了街。

    刘青山提起手中钢笔,在纸上缓缓写下三个字。

    ——一代人。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这首诗很短,只有两句话,可却非常火,是中国当代文学史上最着名的短诗之一,其影响力远超诗歌领域,成为具有文化符号意义的经典作品。

    更被视为朦胧诗精神内核的缩影。

    一经问世,便广为流传,甚至到了后世,影响力还很大,还成为了一个‘互联网用语’。

    看着纸上的两行字,

    刘青山笑了起来,满意的点了点头,就拿这首诗当自己的处女作吧。

    随即,他再次提笔……

    ——回答。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看吧,在那镀金的天空中。’

    ‘飘满了死者弯曲的倒影’

    ‘冰川纪过去了’

    ‘为什么到处都是冰凌?’

    ……

    这首诗也很火!

    它以凝练的语言和强烈的意象,完成了对一个时代的深刻控诉与超越,被誉为当代诗歌的里程碑之作。

    在后世,不少初中生、高中生练字的时候,都喜欢拿这首诗练习。

    刘青山手中钢笔划动的越来越快,洋洋洒洒,很快便写完了《回答》。

    两首诗显然不够,稍稍活动了下手腕,他便又写了起来。

    ——祖国啊,我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