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紧接着又冲剩下的半块肉发起了冲锋。
“你这孩子,脑袋都要钻碗里去了!”冯大嫂感觉有点丢人,“你不是会用筷子么?”
“哎呀,小孩子爱怎么吃怎么吃,你快吃你的,不要管他。”周氏赶紧打圆场。
屋里的气氛倒是被栓子带的轻松了几分。
章氏适时道:“大家都尝尝吧,我娘做荤菜那可是一绝。
“虽说这里没有京城那么多香料,但味道可是一点儿都不差。”
听了周氏这话,大人们也终于不再绷着,纷纷开始动筷子。
秦恺峰也许久没吃妻子做的炖肉了。
以前在京城的时候,周氏的坛肉做的可是一绝。
京城人吃东西讲究,都喜欢精致小巧。
所以周氏特意找人定做了一整套拳头大小的坛子。
每次每个坛子里就放一块五花肉,加上各种香料调料,做出来的肉味儿简直可以说是绕梁三日。
秦恺峰每次出征前后,都必须要吃这一口。
出征在外的时候,除了妻子和儿孙,最心心念念的就是这个坛肉了。
如今在这偏僻的小村子,自然找不到什么坛子、香料和调料,但周氏依旧有本事把肉炖得香软入味,一口吃下去简直唇齿留香。
桌上此时已经没人说话了,大家全都沉浸在了这难以形容的美味之中。
就连周氏这个做菜的人,往日做好之后,自己闻味儿都闻够了,那可是真的一口都吃不下去。
但今天却也难得地胃口大开,一大块五花肉竟被她吃了个干净,还主动盛了一勺肉汤浇在了自己碗里的高粱米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