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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不久,特务肯定没有跑远。
周云峰仔细观察,终于看到几侏草被踏倒的痕迹。
他顺着这个方向猛追了下去。
特务跑得很匆忙,总是留下一些蛛丝马迹,给周云峰提供了追击的方向。
峰回路转,眼前豁然开朗。一大片开阔地出现在面前。
见数百米外,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正在狂奔,身上还背着一个绿色的方盒子,显然是一部电台。
看来,这个特务是嫌弃这个山头太小,担心他无论躲在哪里,怕是都瞒不过这些侦察兵的眼睛,便冒险从这片山林之中逃出来,想跑到那边的一个更大的山林里去。
这次出来,周云峰携带的是一把1伽兰德半自动步枪,就是害怕特务远远地发现他们,立即逃跑。
这种步枪的有效射程是730米,以周云峰的射击技术,八百米外都能精准命中。
他举枪瞄准那个家伙的小腿,扣动扳机,那个男子仿佛被人敲了一棍,一个趔趄,向前摔倒。
周云峰快步追去,快接近那个特务时,看见那个家伙,拖着一条伤腿,还在拼命往前爬行。
那个特务听见背后的脚步声,猛地一个翻身,操起胸前的冲锋枪,就是一通扫射。
可这样的反抗,又怎么可能打得中周云峰呢?
不过,这个敌人一而再的负隅顽抗,也激起了周云峰的怒火。
既然你要顽抗到底,不肯就范,那就送你去见阎王吧!
周云峰拉开一个手雷的拉环,默数四秒,手一抛,把手雷抛了出去。
手雷恰好在那个特务的上方凌空爆炸,激射而出的钢珠、破片把他打成了一个筛子。
周云峰走上前去,看见这个特务的胸腹部、脸部都被炸的血肉模糊,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此时,周云谱等人也徇声赶来了,大家看着这个被炸的血肉模糊的特务,心中知道,肯定是这个特务负隅顽抗,死不投降,才被周云峰用手雷炸死了。
曾德勇上前,把特务全身搜查了一遍,可除了一台电台,一支汤姆森冲锋枪,几个手雷和几个弹夹,一些食物之外,居然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这些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