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梦回1997,我成了网文鼻祖 > 第142章 准备大纲、签约(4/5)
口答应:“应该的!那肯定要等酒醒了再聊啊!”

    ……

    曹胜是被尚正明的商务车送回住处的。

    从酒店离开的时候,他已经跟鲁祥伟请了下午的假。

    今天中午的酒,喝的有点多。

    下午的课他上不了了。

    回到住处,泡了一杯毛峰,曹胜靠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按着太阳穴,一边在琢磨一件事。

    ——他在想要不要成立一个个人工作室或者公司?来帮自己做一些接待、洽谈作品合约以及投资等方面的工作?

    否则,每次有什么人来找他,都是他亲自接待,亲自陪酒,不仅伤身,也耽误他时间。

    这中午喝酒还好,下午请个假,睡一觉就行了。

    这要是晚上陪人喝酒,喝完酒,晚上的稿子还写不写了?

    还有,以后再有记者上门,也有人帮自己挡一挡,或者替自己在媒体面前发言。

    顺便还能保护自己的财产。

    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他,耳闻目睹了太多离婚分一半的例子。

    特别是那些结婚一两个月就离婚,离婚就分一半房产、一半车子、一半存款。

    远的不说,就他知道的,网文圈就有好几个大神离婚的时候,被分走一半财产,元气大伤。

    见多了那样的先例,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成立一个公司。

    一个为他个人服务的公司。

    他挣点钱不容易,都是自己一个字一个字码出来的。

    这要是将来哪天,突然被人分走一半,心里还不得血流不止?

    成立公司的话,就能将自己的个人收入,变成公司的收入。

    相对要安全不少。

    而且,有了个人公司的话,以后像买房、买车,都不用他亲自去现场看,做个决定,就有人去执行。

    好像用公司的名义买房、买车,还能抵税?

    另外,他自问自己并不是什么洽谈合约的高手。

    如果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像今天这种和出版社谈合约的事,就能交给专业的人去谈。

    越想他就越觉得有必要成立一家个人公司。

    好处简直多得数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