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莺莺生下来便得了一种怪病,时常吐血不止,遍寻天下奇医都无法子,最后是一游医说用百蛊血就能治好,且还能断根!
可这种百蛊血是个禁术,皇上早已下了明召不得再用。”
“闵无闲那时已有五个儿子,好不容易生了闵莺莺,他怎么会轻易放弃。
就算是禁术,他也不怕。”
“百蛊血顾名思义就是用一百只毒物的血炼制成一只毒物,然后让它覆在人的身上五年,等它成熟后,用它的血兑在配好的酒里,只需一碗就能痊愈。”
公孙九官震惊的道:“所以你就是那个提供蛊血的人?”
“嗯,养这种蛊,必须是亲人,且此人在蛊虫还未附身时不得食五谷,所以闵无闲夫妇就想着再生一个,我就成了这个倒霉的人。”
公孙九官想起她脖子处那片血淋淋的伤口:“是你脖子上那片吗?”
闵素兰讶异她还记得,随即点头,“对。”
“闵莺莺的毒应该解了吧?”
“解了,只是她发现我的血养出来的蛊都特别厉害,蛊虫的血能让人益寿。
所以就算她好了,并不代表我就自由了。”
“闵太守夫妇也同意?你可是他们的女儿!”
“他们当然同意,因为养蛊血的原因,我活不过二十,既然这么快就会死,他们当然得多榨取一些。”
“我今年十七,只想让自己的余生过的像个人。公孙小姐,您大慈大悲带我走吧。”
公孙九官面露难色,她很同情她的遭遇,可要带她走,谈何容易。
“虎毒还不食子,这个闵无闲真是个畜生!”绿秀义愤填膺。
刘嬷嬷难言道:“闵二小姐,不是我们小姐不帮你,实在是没有办法,你刚才也说了,你的血对他们很有用,闵太守如何能将你放了!”
“我们小姐也是自身难保,无权无势,此次回上京,都得仰仗着王爷,路途漫漫,实在无能为力。”
“我们小姐总不可能将你弩走吧。”
闵素兰一听她的难处,像霜打的茄子般又蔫了下去,她知道很难,自己逃了几次也都被抓住。
她认命般抹了抹眼泪,脸上失了光彩,“是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