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程度的个体自由。
你有你的言行自由,我有我的言行自由,但我们的自由程度是不是相等的?
当然不是,每个人拥有的自由边界都不相同。
流浪汉不可能与富豪拥有一样的自由,黄种人也不可能享有犹太裔的自由,很好理解吧?
平时,你和我不打交道,我们各自安好。
但问题是,社会是由所有居民共同构成的生活场景,人和人之间必然产生交集,因此,大家的自由边界一定会发生碰撞。
那么,当我们的自由互相侵犯的时候,如何进行判定?
很简单:谁拥有更多的金钱、权势、背景,谁就享有更高级别的自由。
就像刚刚那样我的自由更强,因此可以驱逐熊主编。
他的身体自由、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在更高级别的社会力量面前毫无意义。
但不是所有国家都如此。
刚刚那两位壮士是我的私人保镖,我作为指使者,他们作为执行者,均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扰乱公共秩序。
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犯人身权利。
等节自结束,我得赶紧向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接受相关治安处罚。
我的初步打算是恳请民警同志进行调解,如果熊主编拒不接受,那就该罚款罚款,该拘留拘留————」
「啊?!!!」
李红更懵了,瞪大眼睛。
而且不只是她,台上的所有嘉宾都在惊呼或者呲牙。
「没办法嘛,这里是中国。」
方星河开口时脸上带笑,讲得轻描淡写,眼里却含著一种莫名的压迫感。
「在我们国家,个体自由不能侵犯法律法规,更不能凌驾于他人人格之上,我犯了错,挨打挨罚都要立正。」
李红咂吧咂吧嘴:「那你明知道还————」
「我忘了。」
方星河语气敷衍,随性耸肩。
「熊主编不是向往美国的自由吗?我在美国一直这么强硬,从不担心后果。因为我拥有更高级别、更绝对的自由,足以覆盖掉他的所有人权,习以为常,一时间忘了这是国内。」
方哥勾起嘴角,眼底含著一种形容不出来的嘲讽和冷冽。
「否则,真要是在美国或者日韩,别说只是驱逐了,就算再过分些,他又能如何?」
全场忽然一片寂静,气氛令人窒息。
大佬方缓缓环视四周,鹰视狼顾,气焰嚣张,做出最后总结。
「明白了吗?
这就是自由世界里摆在明面上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