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我们的船只进水正在沉没,希望贵船能支援。」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10年救助公约》。
海上船只对落难船只的人员救助是强制性的国际法义务,核心为确保人命安全。
于是游艇又往回转身,很快见到需要救援的目标,一艘遭受攻击的中型船只。
此时对方船甲板上不少人在大呼小叫。
「救命,救命,船只进水要沉了。」
「那些恶魔要过来了,救命。」
等看清对方来历,这下游艇众人有点不知所措,他们知道对方是什么人,不就是刚刚经过的人道主义船队嘛。
能攻击他们的,只有油国海军。
能攻击他们的,只有油国海军。
船长的表情充满凝重,不对啊,前四次油国海军没有攻击啊,只是上去把人带走,有的人后来放走,有的人则依旧关著,看个人知名度和影响力了。
按理说救援这些人就是自找麻烦,可是对方说要沉船了,一艘船100多名人道志愿者,真的能眼睁睁看著他们沉海吗?
最终船长通过广播征求乘客的意见,如果反对,他就可以心安理得拒绝对方,不用沾上大麻烦,哪怕违反各种公约。
如果答应,事后没有其他麻烦,那他就可以带著光荣完成工作,如果出事那责任他也不用全部承担。
很快结果出来,9成乘客都答应。
毕竟附近海域严格上来说是尼罗国领海,他们这艘船和人道主义者不同,油国海军应该、大概、也许不会找麻烦吧。
船上赶紧把情况上报给尼罗海警,希望能得到他们的帮助,等得到支援答复这才开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