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印第安人面孔。但他那一身擦得锃亮的铁甲,以及那口流利的汉话,都昭示著他是「土著新生代」。
自从他出生起,部落就在大元的治下。
小时候,他常听阿爸和族里的老人们坐在篝火旁,讲述以前那种「茹毛饮血」的日子:整个部落像孤魂野鬼一样追著野牛群跑,吃的是半生不熟的肉,穿的是粗糙硬得磨破皮的生牛皮,用的是磨尖的石头和骨头,为了生火还得满草原去捡干牛粪。
运气好时,全族吃肉;运气不好没捕到牛,就只能饿得眼睛发绿。
那样的日子,瓦巴诺光是听听就觉得不寒而栗。
看看现在!
自从大元朝廷来了,一切都变了。朝廷派来了司农官,教会了大家如何放牧旧大陆来的马匹牛羊,商队带来了铁锅、棉布————甚至还有华丽的丝绸。
部落里的日子稳定了,不再吃了上顿没下顿。他们用多余的牲口和皮毛换来粮食、衣物和铁器。
在瓦巴诺小小的心灵里,那些穿著汉服、举止优雅、无所不知的汉人,就代表著这世间最高贵的「文明」。
他做梦都想成为一个汉人。
而在大元的军功爵制度下,这条路是通的。只要加入八旗军(土著万户),立下战功,升为百户长,就能获得那个令无数土著羡慕至极的荣耀,「抬旗」。
一旦抬旗,就能入汉籍,改汉姓,从此便是正儿八经的「国族」了!
天可怜见,瓦巴诺身材魁梧,力大如牛,不仅被选入了土著万户,还因为训练刻苦、
对军令执行得一丝不苟,被提拔为十户长。
「这是我的机会!我要做百户长!我要做汉人!」
瓦巴诺在心中疯狂呐喊,握紧了手中的长矛。
然而,随著两军距离越来越近,那股令人窒息的压迫感扑面而来。
三百步————二百步————一百步————
八十步!
在这个距离上,已经能看清对面敌人狰狞的面孔和马匹喷出的白气。这可不是平日里对著草人冲锋的演习,这是真正的死亡冲撞!
「我会死吗?」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像野草一样疯长。瓦巴诺感到喉咙发干,心脏狂跳,原本紧绷的身体因为过度的紧张而变得僵硬。
下意识地,求生的本能战胜了理智,他的手微微向后一缩,勒了一下缰绳。
战马吃痛,速度稍微慢了一线。
而在这种密集的墙式冲锋中,前排哪怕慢了一瞬,整个队列的势能都会受到影响。更要命的是,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