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可能性,就是白琳和杀李的人是一伙儿的。
这封情书,以及白琳的假口供,就是伪造成李自杀假象的一环。
布局者心思填密,精密的规划了每一个细节,让警方根本查不出来。
包括给李提供一个模棱两可的自杀理由。
那这封情书就是个关键了,因为李本人不可能写下这封信。
所以周奕才要问冯学勤,这封信是李写的吗?
冯学勤回答:「应该是吧。」
周奕听到这四个字,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
冯学勤继续说:「当时在李包里找到这封信之后,我就让那个齐主编辨认了字迹,他自己看了,给几个编辑也看了,其中一个编辑还找出了李之前写的稿件给我们对比。看了下都觉得这就是李的笔迹,那肯定就是了。」
周奕真想一抖手,说一句完了,冯学勤这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他们并未对这封信起疑心,所以并没有进行笔迹鉴定。
只是单纯的和李过往的笔迹做了对比,也让齐东强等人进行了辨认。
这也是齐东强那天会说李的死因是为情所困的原因,从逻辑上很合理,因为他看过那封近似「遗书」的「情书」。
而这封情书,不仅给李提供了自杀理由,更是把一个铁骨铮铮的有志青年钉在了一根耻辱柱上。
周奕不甘心地问了一句:「所以后来没做笔迹鉴定吧?」
冯学勤说:「这个没做,毕竟没有他杀的迹象。再加上这封信也不是在死者身上发现的。」
冯学勤最后这句话,让周奕猛地激灵一下!
这句话真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啊。
这封信的所在位置,太微妙了!
如果它被李随身带著,被警察从尸体上翻了出来,那无疑就坐实了李就是为这个想不通而死的。
这封信,会被装进证物袋,带回公安局进行技术鉴定。
因为这是死者的随身物品,那就有很大可能性做笔迹鉴定。
自然也就不可能让齐东强他们来辨认了。
但这封信是在李放在办公室里的背包里发现的,身为记者,背包里纸质的东西一定不会少,而且这些东西也不是随身物品,警方的注意程度肯定不是最高级的。
这封信也就不会变成李死因的必然原因,而是可能原因之一。
因为从正常思维逻辑来说,确认自杀动机,首先肯定是考虑经济问题,就像朱聪那样欠了巨额债务无力偿还,一死了之。
其次才是感情问题,和人际关系矛盾。
按照顺序这么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