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必须是一部精悍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正的法典,而不是近千万字却又互相矛盾的屎山。
这就是一项细致的大工程了,非积数百人数年之功不可成,这还只是粗有小成。
好在刘禅脑子里已经有了纲领,现在要做的就是寻几个确有才干的能吏,榨干他们,借他们之力把自己的思想与纲领贯彻下去。
同时,立法著律是一等一的国家级大事,谁能参与进来,谁将来就有了成为国家核心要员的资历。
当年主导《蜀科》制定的,是丞相与法正、李严、刘巴、伊籍这五名要员,刘禅身边如今也有很多年轻人需要这份资历。
向朗、李严作为边缘人,如今只是做一做先期最苦最累的工作,等到最后真正编纂法典的时候,自会成立一个典律寺之类的组织。
他们能在里面担任何种职务,拿到何种名份,功劳几何,后世能否记住他们的功劳,就看他们接下来的表现如何了。
刘禅这次之所以驻跸于城固,也是想看看城固法治如何,结果同样积案不少。
向朗与李严起初不明白为何天子会呆在城固,为何会召见他们,又为何会让他们来看积案卷宗。
可随著积案卷宗看了一卷又一卷,他们终于隐隐约约猜到了天子的用意。
那位天子一言不发,待他们将这几卷积案全部看完,才从中随意抽了一卷出来,看了两眼后又把卷宗递给了他们。
二人接过,展牍而观,晓得天子接下来必有问对,一时也隐隐有些头疼起来。
案情倒不复杂。
城固西乡有男名李甲。
因平日与妻家有嫌隙,一日酒后提刀闯入妻家,将其妻父、妻母、妻兄三人尽数砍杀o
乡里游徼闻讯赶到,将他绑了,押送县狱。
案子本身没有什么疑点。
凶器人证俱在,凶犯本人也供认不讳。
按照汉律,『杀一家非死罪者三人,属不道,当腰斩。』
也就是杀三个没有死罪的无辜之人,罪当腰斩。
这也没什么问题。
但问题在于,腰斩后还有『株连其妻子』这一判罚。
而在此案中,凶犯的妻子是被害人的亲生女儿、同胞兄妹。
县中主管律法的县丞认为,律文写得明明白白,『不道』之罪株连妻子,那就该抓,该杀。
县长王游却不同意。
向朗目光落在卷宗末尾,彼处还附著王游手书:『殴妻之父母,即是义绝,况于杀乎?彼婚姻既绝,不当复坐其妻。』
所谓『义绝』,也没有得到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