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明末:杀敌爆装备,富养童养媳 > 第88章 诡辩(4/5)
资和俘虏。”

    “走。”

    三人出了演武庭。

    来到墩堡另一处空地。

    这里有重兵看守,看管流寇俘虏。

    此时的流寇俘虏被分成三伙。

    有士兵分配稀粥,以确保他们不至于饿死。

    何贵一眼望去,点点头。

    这些人绝对是流寇,不用怀疑拉良冒功。

    何贵疑问道:“为什么将俘虏分成三伙?”

    武长风道:“这边一百多人会些手艺,且只是饥民,只不过让自己不至于饿死,跟着老贼混口饭吃的厮养。我打算将他们留下来,为堡内添砖加瓦。”

    “中间这边则是什么都不会的流寇。”

    “右边的是老贼,骑兵等主力。”

    何贵恍然大悟,笑道:“没想到辨别的还挺快。”

    “劲勇堡嫉慢如仇,连夜审查,做事效率自然快。”

    随后,武长风带领何贵来到马场。

    看了看缴获的马匹。

    接着又去了仓库。

    里面对方各种缴获来的残破不堪的盔甲和兵器。

    再次回到演武庭。

    何贵喝口茶润喉,道:“该看的都看了。我会如实向周大人汇报。”

    武长风问道:“这次战利品都应该属于劲勇堡吧?”

    “流寇的战利品确实属于你。”何贵没有把话说的太满:“靖边堡的,我不敢断言,还得再议。”

    “可。”

    武长风对此倒是不担忧,转而问道:“我有意在堡内打造兵甲,还望何大人在周大人面前美言几句,通融通融。”

    如今的劲勇堡有铁匠,有火炉,加上武长风的指导,打造兵甲在技术层面并非难事。

    但问题是,可不可以,是否合乎规定的问题。

    明朝对兵器的制造和管理有严格的规定。

    在中央,工部虞衡清吏司下设立军器局和鞍辔局,负责武器装备制造工作。

    各地卫所墩堡若要制造武器,尤其是火器,开工前需得到朝廷批准。

    对于军户而言,他们虽属于军籍,但主要是承担军事任务,并非专门的兵器制造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