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示好罢了。
算了,李富贵生性大大咧咧,藏不住事,想必也做不出什么对他不利的事情来。
就算做了,就李富贵这种脑子,能奈他何?
于是,大雾散尽,抬眼四望,所见已是皆为明朗。
第二日,李富贵便看见沈玉棠束了冠,墨黑的发间正插着那根本应该被当作柴火塞灶台里烧的沉香木簪。
太阳尚未出来,朦胧的光中,沈玉棠眉眼冷清,衣袍整齐,在那超凡脱俗的气质竟显得那木簪像是世间珍宝一般,本来粗糙的做工,如今一看,倒像是故意而为之。
李富贵一看就挪不开眼了,就跟猫见着鱼一样。
李富贵眨吧着眼睛盯着沈玉棠看,傻笑着夸了句,“媳妇,你今天真好看。”
沈玉棠撩起眼皮,懒洋洋地瞧了李富贵一眼,不以为意地反问,“我从前不好看?”
这是个送命题。
李富贵被反问的呆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唔……从前也好看。”
“但今天特别好看。”
说完,李富贵脸红了红,太阳爬出山坡,初晨金黄色的光落下,浸了他一身,顿了顿,他又神采奕奕地补充道,“好看到我想看一辈子!”
沈玉棠冷哼一声,“信口开河。”
“你知道一辈子有多长吗?”
凡人就爱总把无法做到的承诺挂在嘴边。
什么一辈子?
不过是随口一说,转头便忘个干净了。
谁知,李富贵斩钉截铁地回答,“我知道啊!”
“不就是我们都还活着的时候就叫一辈子吗?”
“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会一直喜欢媳妇你。”
他阿爹说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就是看见那个人的时候心跳会加速,想起那个人就会觉得开心。
他现在一看见沈玉棠,这心脏就跟刚从水里捞出来的活鱼一样,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
每次想起沈玉棠也特别特别开心。
所以,李富贵想,他肯定是很喜欢沈玉棠。
李富贵说的很大声,嗓音响亮,以至于沈玉棠听得无比清楚。
他不由愣了一下。
从未有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