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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第一步就是学握笔。
李富贵不会握毛笔,就干脆跟握筷子一样握住了毛笔。
林子成知道一时之间也纠正不过来,就随了李富贵去了,修长的手指优雅地握住毛笔,在纸上缓缓写出刚劲有力,宛如青松的“沈玉棠”三字。
李富贵不识字,但他觉得,林子成的字可真好看啊!
当然,没有媳妇的字好看。
媳妇练字的时候他在旁边看过几眼,就连他这个大字不识的文盲都被那一手行云流水的好字所震撼。
提笔写完,林子成利落收笔,回头眉梢一提,去问李富贵,“我写的怎么样?”
李富贵夸赞,“漂亮。”
林子成笑呵呵地又问,“我和沈公子的字,谁的更好看?”
李富贵很直截了当地回答,“玉棠的。”
他是只诚实的猫。
林子成露出了伤心的表情。
李富贵意识到自己的话似乎让林子成受伤了,便嗫嚅着嘴唇道歉,“对不起。”
“没事。”
林子成很快又跟没事人一样朝李富贵温柔地笑了笑,“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嘛,看来我也需要多多练字才行。”
林子成又写了几遍,让李富贵自个练,他出门去了。
李富贵就坐在书桌前,抓着毛笔,一笔一划地跟着林子成留下的字对着画。
但并不顺利,这还是李富贵头一回拿笔,他写的字就跟一条条弯弯曲曲的小蚯蚓一样,在纸上弯来绕去的,有些难看。
接连写了十来遍,李富贵都快要把“沈玉棠”三个字写吐了,这字还是丑得跟狗爬了一样。
李富贵苦恼地用笔头挠了挠头,猫耳朵都急得快要冒出来了。
急也没用,写的字还是一样丑。
没法子,李富贵叹了一口气,然后继续写。
等林子成外出归来的时候,推开房门往屋里抬头一看,愣住了。
只见书桌上层层叠叠地散落着写过的纸,甚至于书桌已经放不下了,纸溢了出来,落在了地上。
而李富贵还在专心致志地抓着毛笔写字,认真到就连林子成回来了都未曾发觉。
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