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季小恙听叔叔的话,乖乖地等。
等到天黑了,肚子饿了。
他被虫子蛰了一口,手背肿了一个大包。
这时,他才发现岛上情况恶劣。
手足无措之际,季小恙遇见了一个叔叔。
这个叔叔是来选拔雇佣兵的。
季小恙跟在叔叔身边,学会保命的身法,了解岛上的生物。
在叔叔的帮助下,季小恙就这样等了四年。
四年,48个月,1460天。
他几乎伤口遍布全身,天天在流血。
受伤了,在林子里找药。
饿了,摘果子吃,运气好点,可以打到猎物。
但他的运气一向不好,连果子都抢不过别人。
所以他只能吃别人剩下的。
有时饿到极致,为了活命,他只能半夜找尸体,喝血吃生肉,是动物是人他挑不了,能找到就算走了狗屎运。
“我在岛上住了四年,季和贤找了我一趟,又把我丢回去,还好那次,那个叔叔带我走了。”
宋凝月望着他脸。
还好没毁容。
好可怜啊。
可是……
她就说了一件事,他怎么全抖出来了。
她食指戳了戳他的腿,安慰道:“那个叔叔人还挺好,还好你遇见他了。”
“他?”季恙冷笑了一声,“是挺好,起码救过我。”
宋凝月:“……”
她怎么听着不太对劲?
季恙垂下头,眉骨挡住了他神情。
他的情绪准确传达到宋凝月心里。
她没经历过,但好像能共情一点黑暗童年的折磨。
宋凝月观察了地面一会儿。
季恙面前很安全,虫子都被他踢得远远的。
她放心踩到地面,伸出手臂,圈住他腰身,不松不紧抱住他。
季恙怔住,猛地抬起了脸。
他的手握紧桌沿,血管浮现。
宋凝月轻拍他的后背,嗓音温柔似水。
“其实你一开始也很害怕的吧?”
“那些虫子,还是野外剧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