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胖墨西哥小弟立刻招呼两个人,走上前搬走了娘炮的尸体,擦拭地板上的鲜血。
里布斯看到这个墨西哥小弟办事说话都挺积极,于是开口问道:“伙计,你叫什么名字啊?”
胖胖墨西哥小弟赶紧回答:“组长,我叫吉姆!”
里布斯点了点头:“嗯!干的不错,态度积极,我记住你了!我看你身宽体胖,就给你起个绰号,以后你就叫屠夫吧!怎么样?!”
“好呀!屠夫!这个绰号霸气啊!!”胖胖墨西哥小弟笑着说,“有大哥给我起绰号,是我的荣幸!我以后就叫屠夫了!”
里布斯回答:“嗯好!屠夫!你去忙吧,需要的时候我会找你的!”
作为一个组长,里布斯明白管理这些小弟可不容易,因此,必须得发展几个对自己忠心的小弟。
这个屠夫,办事挺机灵,让这家伙当自己的狗腿子,再合适不过。
现在,疯驴和娘炮都被里布斯干死了,这事,他当然不想让血债知道。
因此,里布斯专门警告自己组里的所有人,这事必须保密,对其他人一个字也不能说。
可纸里包不住火,一周后,这事还是传到了血债的耳朵里。
一开始,血债还以为疯驴是被其他帮派给打死的,为此,还派人到处放话,扬言要报复,替自己侄子疯驴报仇。
可后来,血债听到风声,说疯驴可能是里布斯打死后,立刻就绷不住了。
他拿起手边的冲锋枪,就准备去突突了里布斯。
幸好一旁的几个小弟生拉硬拽,愣是将他拦了下来:“二哥,二哥!你冷静点!里布斯现在好歹也是个组长,要干他,也得提前跟老大说一声啊!”
血债愤恨的说:“行!老子现在就去找雷蒙。我就不信,老大还能站在他里布斯那一边!”
雷蒙正在公寓里看报纸,血债拿着冲锋枪,气势冲冲的走了进来。
“老大!那个里布斯也太不识好歹了!是我给了他机会,推荐他加入咱们蟒蛇帮!这家伙竟然恩将仇报,干掉了我侄子疯驴!”
咚!一声。
血债直接把枪摔在桌子上说:“我今天必须得清理门户,干死他,给疯驴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