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乎意料的,狗娃子竟然学的很快,王柱子只不过陈述一遍,狗娃便能一字不差的还原原话,王柱子脸上说不出来的兴奋,并着另一种狗娃子经常在狗爷脸上看过的神色。
“嘿,你这小子,要是读书去,保管考的状元!”
狗娃子从小被他们夸的上了天,这会儿又听到一句新的夸人话,更开心了。
等理论学的差不多了,开始讲实操的要诀,从口袋里神不知鬼不觉解下路人行人的钱袋,别看这句话轻轻松松,很简单的样子,这是个很大的难题。
木头他们总是在这一步失败,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衣服不够厚实,几人的手总是冻的很僵,冬天里生了冻疮,又僵又麻木,往往还没靠近就被人察觉不对先远离,就是靠近了路人也会警惕。
别提他们手速一慢,被发现简直就是板上钉钉的,说到底乞丐还是讨饭最实在,能做扒手的人,首先外在也要过得去。
王柱子是个很聪明的人,所以他开始发现狗娃子是个记忆力不错,但不是很聪明的小孩,所以他一字一字把道理掰碎了给狗娃子讲。
“世人最爱以貌取人,古有云,先敬罗衣后敬人,要想取的人的信任,长得好是最重要的第一点,有了好看的皮囊,你就有了饭碗……”
“柱子叔叔,你说的意思我不明白呀?什么是先敬罗衣后敬人?”
王柱子剔着牙,眼睛细细看着街上走过的人:“就是狗眼看人低,你要是穿的不好,就没人看的起你,你要是混的好了,别说断条腿儿,长得像只癞蛤蟆都有数不上的人来巴结你。”
他又捏起狗娃子小脸看了看,还在脖子上搓了搓,确定那假面具起码是个玄级下等法宝,可哪怕带了这玩意儿,这小子的脸还是端端正正,相当清秀,而且这小子身体比以前好多了,身体冷冰冰,但是不会僵硬的厉害,手速也快,生在其他地方不好说,生在乞丐窝里那就是个天生扒手料子。
“不错,这一点你已经赢了,不过还有重要一点,你没有好看的衣服,不过年纪小,只要演技好,这一点可以稍加弥补。”
狗娃子:“没事!我这么棒,肯定成功!”
王柱子拍拍狗娃子的头,回想着他师父教给他的本事和话:“你小子,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