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答应明早了解一下去年开始的移动增值业务,有机会也划拉到天恩的碗里。
第二天一早,曹伟国又来了,这次没有过多的寒暄,而是直接进入主题。
“林导,我们管理层经过商议,原则上同意你的想法,不过对于你的最后一点有些异议。”
林枫没有意外,本来这条就是特意留出来给新琅改的,这其实就是鲁迅简单的开窗理论。
“曹总请说。”
曹伟国喝了口茶,嗯,比昨天略显苦涩。
“这个条件必须加以限制,不可能是永远。”
林枫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曹伟国继续。
“我们认为五年或者三次,相对比较合理。”
林枫立马摇摇头:“不行,时间太短,最少十年。”
最后,双方在9年达成一致,也就是到2010年的10月30日为止。
林枫的目的达到了,这个条款主要就是防止因为管理层收购而强行稀释股东股份,而且,他的股份还关系到他回国后的某些布局。
两人谈完主要内容,剩下的自然有专业的律师团队负责。
达成一致后,气氛瞬间轻松起来,聊得也是天马行空,特别是针对中美娱乐圈的各种八卦。
谁说男人就不喜欢聊八卦的?关键是八卦的内容。
曹伟国不愧是学新闻出身,很多圈内的八卦和背后的成因、后果及可能的发展方向,都分析得头头是道,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也是重生人士。
看来真不能仗着先知就藐视天下英雄。
伟人说得好,要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
又完成一个布局,林枫心情非常好,少见地不顾形象地将双脚搭在办公桌上,嘴里哼着歌曲,在电脑前阅读国内的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