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10的份额,后期继续投入的500万美元也占有10份额。
也就是说,ntl共出资700万美元,占股20,德国dfs出资4300万美元,占股80。
dfs不占版权,但可享受电影全渠道利润分成,但时间为5年。
也就是说电影上映5年后,电影的所有版权和利润,全部归ntl所有。
不过dfs作为投资基金,也不可能那么傻。他们提出了,如果项目亏损,亏损部分由林枫投入的700万美元优先扣除。
也就是说,如果电影亏损500万美元,林枫只能收回200万美元,而dfs不会亏损。
除非电影亏损超过700万美元,dfs才会亏损。
虽然林枫可以肯定这700万亏不了,即使亏了也不会对林枫伤筋动骨,林枫之前股票账户里就躺着1500万美元现金。
可是做戏必须做全套。
林枫伸了他们一晚,第二天就答应了。
毕竟林枫的真实成本可比5000万美元小得多。
电影的实际制片成本为1500万美元,宣发成本为1300万美元,合计约2800万美元。
至于多出来的资金,绝大部分又会以各种方式回流至ntl或者林枫的口袋。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2000万美元的宣发费用是真实给到环球的。
但是由于之前与环球商定的真实价格,环球实际收取的是1300万美元外加必要手续费和消耗。
剩余大部分会通过诸如其他项目聘请ntl做策划、聘请林枫做顾问等方式返还。
这部分资金回流到林枫手中,大约还剩500万美元。
其他差额大致如此。
也就是说,电影还没开拍,林枫投入700万美元,预计就会有1600万至1800万美元进账,净收1000万美元。
这还不算完,黑了心的林枫竟然给自己开出了300万美元的导演和编剧费用,外加5可分配票房分成。
这5可是在总票房扣除税基金和院线分成后的5。
这一条dfs也提出过质疑,要知道在2000年,李按的导演片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