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拿了一把扫帚当大刀狂舞了一番。
同桌回信感慨地说:“那时说好了,大年初一一起走亲戚,看来计划真是赶不上变化呀!”
不过还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95年大年初一我们在开往区里的公共汽车上旁若无人地聊了一路。
我和她聊起在老家我想送她金色鲤鱼龙虾及河贝等……
还说一次在亲戚家住了二十多天,还舍不得我走。我一是非回不可,于是一路问了十次路,步行数十里,晚上八九点这才快到了舅家那个村子。当时漫天大雾,路过一片地,两边全是坟头,好在明月当空,原本从不想走回头路的我,只得原路返回,再寻别路……
同桌说:“我以为你就不害怕。”我说:“有那么一点害怕!”她才笑了。(回到舅家一说,舅和舅母说那地方确实有点野。不过那时我一身正气豪气,当时却也不怎么害怕。)
又说起老家农村狗多,一进村口有时几只甚至十来只狗冲着我叫,那时千万不能跑,只能大喝几声将群狗喝退,或是下蹲做拿砖石状。否则一跑必遭群狗追咬。(这里家长朋友们,一定要告诫小孩,遇到狗,千万不能跑,而要按上面所述教会自家小孩)
而那晚我就是如此这般,吓退了好几次群狗的追吠,来到了舅家。
不过我却没说老家本村有一个小女孩不过八九岁年纪,我对这个小女孩非常关心照顾,只因这个小女孩留着和她一样的发型,和她一样有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我或许感觉这个小女孩就是同桌小时候的模样。
还有一部新加坡电视连续剧《河畔人家》,女主角招娣虽也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但脸型偏瘦,而同桌圆脸大眼睛是有区别的,只因招娣留着和同桌一样的发型,我对招娣的关爱简直无法形容,甚至产生了愿意照顾招娣一生一世的想法,只因招娣怀了身孕,而她爱的那个男的,却要上大学无法娶她……而我愿意!因为在我眼中心里:招娣如同桌的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