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桌,我二话不说,先把她的饭钱给付了。
当时武校有几个同学经常借钱不还,一般只借个一块两块,有时候也借两块三块。须知那时一个白吉馍夹肉也不过五毛钱。
有时也借个五块八块的。却从来不想还,有时找我借钱,我只要我有,哪怕只有一块,就不会说没,因为不好意思说没钱。明知道他们借了不还。我也知道自己不好意思向他们讨要,依然还是会借给他们。
后来和前说起这个事儿,前还真好意思说就借三两块钱,还你,你咋(好意思)要?
我心想,怪不得了,你都是向别人借个两三块钱不还,合着你还人家钱,人家还必须不好意思,就不能要?不想还钱,还有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人家不好意思要你还的钱,因而你便不还了。
那时我几乎每晚深更半夜都会翻墙去菜市场吃一碗鸡蛋手擀面。
鸡蛋先用油炸过,炒上青菜。再来一瓶啤酒,也不过一块五毛钱。合着你要还我够两顿加夜餐的钱,我还必须不好意思要!那就不要了呗,不过前和宇只要一张口,我依然不好意思不借钱给他。
想起一晚我们在操场跑步,霞(我初一同桌)叫了我,我到近前一看,荣轩就在她旁边坐着。荣轩见到我,打了招呼,我说难得你还认识我。荣轩说:“当然认识了,初中时关系这么好!”我竟无言以对。霞说:“你不该请我俩吃个饭?”我竟固执地说:“我从不请女孩吃饭!”心中一个信念,除了请金慕芝吃饭,别的女孩,我一概不请!扯不扯?自己不知不觉中早已不知请过几个女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