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林噤了噤鼻子,确认这肉香是从后院飘来的以后,顿时觉得自家的饭菜索然无味。
别看李国林长得不咋的,心气可挺高。
在他的想法中,觉得自家的日子应该比村子里任何人家都要过得好才对。
要有谁超过他家的,他心里一百个不乐意。
况且,现在超过他的,还是他这个瞎眼婶子拉扯长大的两个穷小子。
李国林想不明白,重生以前,李跃民要不是因为娶了宋梦瑶,靠她爹的帮衬,能成大款?
这一世,他把克夫的张春桃甩给了他,怎么李跃民的日子反而过得蒸蒸日上了呢?
每日家里不是熊肉,就是蟒肉的炖着,太他妈的气人了。这让一向自视清高的李国林如何接受得了。
同样接受不了这个现实的,还有宋梦瑶。
要知道,她宋梦瑶虽说在这批知青里面长得不是最漂亮的,可论家世,却是旁人高攀不起的存在。
当然,前提是她爹妈没蹲牛棚前。
要不是自己怀了孩子,打死她也不会嫁给一个农民做老婆。
宋梦瑶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花心。
只要她瞧得上眼的男人,她都想和他发生点儿啥关系。
就像青年点儿的那个夏时初,他爹夏正奎和她爹宋仁松是死对头。
夏正奎挨批斗的时候,硬是把宋仁宗也拉下了水。导致宋梦瑶和夏时初同时到了红旗村当了知青。
起初,宋梦瑶对夏时初简直恨到了极点。
但一见面儿,才发现这个小子长得斯斯文文的。一米八的大个,高鼻梁,浓眉大眼,而且十分的有才。
不但如此,还会吹口琴。一手钢笔字写得那叫一个漂亮。
青年点的女知青一个个主动地投怀送抱。这样的好男人,宋梦瑶怎么能够让别人染指呢。
于是,使尽浑身解数,终于把夏时初给睡了,而且还怀上了他的孩子。
哪知道夏时初也是一个十足的浪荡公子,跟宋梦瑶搞对象,也是抱着玩玩的态度。
任凭宋梦瑶寻死觅活,也没能给她一个承诺。
逼得宋梦瑶没有办法,这才找了李国林这个接盘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