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有女孩跟上来,拉扯住经理跟宋凛:“来嘛来嘛,既然来玩,就放开喝。”
没想到宋凛不动声色抽了手:“rry啊,我有女朋友的,不好跟其他女士太近距离接触。”
包厢一瞬间安静下来。
惹得刚刚落座的边叙也往这边看。
那女生眼珠左右一转,“噗嗤”一声捂住嘴巴笑出来:“宋生,你当拍电影还是写小说,大家都是同事,聚会而已嘛。”
“就是啦,靓仔这么多,不会对你有想法的。没看到余总还在这?余总一点都不怕。”
边叙一笑,当这小插曲不存在,提起一杯酒:“来,大家都辛苦。有这样多精英干将,是红港市民之福。”
他扬一扬酒杯,常年寒冰覆盖的脸上难得展现一丝笑意:“我敬大家一杯。”
杯中酒,他仰头,一饮而尽。
劲瘦的脖颈,挺立喉结跟着滚动。
满场当然都要喝彩:“哇,余总好犀利。”
“好劲呐,余总。”
边叙坐下摊开手:“不要管我,大家该唱就唱,该跳就跳。”
他明明二十八岁,比在座很多人大不了几岁,甚至比相当一部分人还要年轻。
却总这样给人一种游离在红港繁华之外的落寞与老成。
入职时,大概好多女士都或多或少被提醒过,余总有老婆,人也难以接触,不要生出不该生的心思。
可越是如此,越令人觉得他像大隐隐于市的世外高人,尤其,盯着这样一张被神父偏爱的脸。
不断地有人举杯到他面前敬酒,他不推辞,照单全收。
宋凛当然也要遵守这些职场规则,只是他比旁人要多讲一句:“余总,你看起来好眼熟。”
边叙不动声色的笑:“power,名字很有趣。”
宋凛一愣,边叙接着提醒:“你刚刚打电话提到的。”
象牙塔中长大的男生哪里比得上余总够城府?
边叙随机一笑,又朝着下一位人点点头。
而宋凛明明酒量不佳,却喝了满满四倍。
因为电话对面的女士刚刚同他讲的是:“你不要常常打电话来的。”
他鬼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