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慢着!”
顾文博走了下来,手里拿着拐杖,还特别疑惑的抬头看向四周。
“哎呀,我才想起来,你不是要给我找医生的?这个回老家是顺道还是怎么的?”
到了这个时候,他才醒过了味来。
“先看看再说!”
我含含糊糊的说着。
没想到村里当初的二大爷走了出来,现在的他西装革履的,带着会计还是助理。
十分正式的走上来,跟我握手,还好奇的问道:“找什么医生?谁有病了?”
“他!”
“我没好气的指了一下顾文博。”
“什么情况?”
“脚肿大了!”
“啊?”
二大爷先是一愣,当即就笑着说道:“这事啊,太简单了,你找点芦花鸡就过去了!”
“芦花鸡?”
我当即意外的抬头看来,没想到这二大爷胆子也太大了。
居然连城里医院都看不透的病都能看,还说的这么大包大揽的。
“是啊,在我们这里是有说法的,芦花鸡是吃药渣的,就您的那个”
二大爷提到了徐诗清,却不知道应该怎么说。
好似我们两个之间的关系实在是复杂,搞的他们都不清楚了一样。
“病友,病友。”
顾文博赶紧站出来介绍。
“就不管什么友了吧,反正我看你俩是挺般配的”
二大爷的话,颇为有水平。
本来的我还有点犹豫。
想想李智秀和商玉竹,有了孩子以后,他们就开始担心我是有病的。
和像是一种常态,而我自己认为自己有四女同舟。
现在突然间的给轻松了起来,是啊!
我是有病的,徐诗清也是有病的!
既然正常的人,嫌弃我,徐诗清肯定不会了。
这个二大爷真是有点水平,居然一语惊醒了梦中人。
“那,那您所说的芦花鸡,为什么能够治脚呢?”
我当即追问,也算是出于礼貌。
“对了,您的女友是在村里开制药厂的,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