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被衙役们搜过一遍,基本上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打开衣柜后,杨云却在一堆衣服里,发现一个不该属于这里的东西。
一块手帕。
见到杨云双指捏起手帕,李乐山眼中闪过一丝不屑,
“这是孙大龙的手帕,他是卖肉的,手上时不时会沾上油污,用手帕擦干净更好割肉。”
没想到杨云将手帕放到眼前看了看,又连续换几个角度后,斩钉截铁地说:
“不对,这不是孙大龙的手帕,而是他相好的!”
李乐山眼睛一眯,用审视的目光看着杨云问道:“何以见得?”
他是干多年刑名的老捕头,经验十分丰富,却仍旧没看出手帕有什么不对,他不相信杨云的眼力比他还好。
杨云将手帕拿在手里揉几下,嘴角微微勾起,看着李乐山问道:
“李捕头,你身上应该也带着手帕吧?能不能拿出来让我看看?”
李乐山不知道杨云想干什么,但仍旧从怀里掏出手帕,一块灰色的细布方巾。
杨云拿起两块手帕,对比着说:
“李捕头,首先是颜色。咱们男人都比较糙,选手帕的时候也不在乎颜色,但大部分人都会选灰色蓝色,这样就算脏了,也不是很显眼。孙大龙这块却是白色。”
“其次是材质,李捕头你用的是细布,孙大龙这块却是上好的丝绸,这么好的丝绸给一个肉贩擦油,过于奢侈。”
“最后是在这块丝质手帕的边角,用阴绣手法绣着两个字。”
杨云将手帕拿起,按照特定角度放在李乐山眼前。
阳光照耀下,李乐山果然看到两个小字,“秀,云。”